2025年5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全新数据显示,自2024年全面推进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以来,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跨院重复拍片率从32%降至17.6%,降幅达45%。这一成果标志着我国医疗资源整合与利用迈入新阶段,为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了创新实践。
长期以来,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就诊时,常因检查结果无法互认而被迫重复检查。以CT、X光、核磁共振等影像检查为例,同一患者转院后重复拍片率高达30%以上,不仅增加经济负担,还导致医疗资源浪费。数据显示,北京市三级医院年均影像检查量超2000万人次,其中约15%为无效重复检查,年浪费医疗资源超5亿元。
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于2024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推动检查结果互认。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于2024年启动医疗检查结果互认试点,将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胸部X光、CT等181项检验结果项目及300项影像检查结果项目纳入互认范围,覆盖患者就诊时70%至80%的常规检查项目。这一举措直接回应了群众对医疗便利化的迫切需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三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京津冀鲁区域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互认项目质量评价指标和质量管理要求。以CT检查为例,要求上传厚层及薄层图像,并附加血管成像、功能性成像等后处理影像,确保图像质量满足诊断需求。对于常规X线摄影、乳腺X线摄影等项目,要求上传产生的所有图像,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北京市建立覆盖市区两级的质控网络,由医学检验质控中心、影像质控中心等机构制定统一的质控标准和方案。例如,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要求其检查规范、部位正确、序列完整、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
北京市建成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平台,支持医生跨院调阅影像资料和检验报告。平台采用DICOM格式存储影像数据,确保图像质量不受传输影响。例如,北京胸科医院与多家医疗机构实现结果互认后,医生可直接调阅患者外院CT影像,避免重复拍摄。
重复拍片率下降45%,直接为患者节省大量医疗费用。以胸部CT为例,单次检查费用约500元,若患者转院需重复检查,费用将翻倍。互认政策实施后,患者跨院就诊平均减少1—2次重复检查,年人均节省费用超800元。对于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需定期复查的人群,互认政策更是减轻了长期医疗负担。
检查结果互认使患者跨院就诊时间大幅缩短。以往患者转院后需重新排队、检查、等待结果,现在可直接调阅互认结果,平均就诊时间从4小时缩短至1.5小时。以北京胸科医院为例,该院与多家医疗机构实现检查结果跨机构线上调阅,医生可直接查看患者既往检查数据,避免重复开单。
重复检查的减少使医疗设备使用效率提升。以CT设备为例,北京市某三甲医院统计显示,互认政策实施后,设备日均使用量从120人次降至80人次,但单次检查效率提升50%,设备利用率反而提高20%。同时,医生日均接诊量中重复检查占比从25%降至8%,更多时间用于复杂病例诊疗。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京津冀鲁四地质控中心,制定《京津冀鲁区域互认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明确60项检验项目、300项影像检查结果、181项检验结果纳入互认范围。这些项目覆盖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胸部X光、CT等常规检查项目,覆盖患者就诊时70%至80%的常规检查项目。
· 影像检查互认:300项影像检查结果实现互认,包括X线平片、CT、MRI等。CT检查需上传厚层及薄层图像,并附加血管成像、功能性成像等后处理影像;MRI检查需上传检查时生成的各序列影像,确保图像质量满足诊断需求。
· 检验结果互认:181项检验结果涵盖血液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等领域,要求医疗机构通过省级或以上室间质评活动,且最近一年成绩合格。
为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识别互认项目,北京市规定:
· 影像检查互认标识:在医学影像图像上医疗机构名称后增加“-JJJLHR”标识。
· 检验结果互认标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标注“京津冀鲁HR”标识(或“★”标识,并在报告单下方备注说明)。
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互认标识。
互认项目随医疗和信息化发展动态调整。例如,2025年新增20项检验项目和15项影像检查项目纳入互认范围,包括肿瘤标志物检测、基因检测等新技术项目。
北京市要求参与互认的医疗机构至少参加省级或以上室间质评活动,且最近一年成绩合格。例如,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室内精密度需符合《京津冀鲁区域互认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并参加京津冀鲁区域互认检验项目盲样测试活动。
医疗机构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将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例如,北京协和医院每季度对检验科、影像科进行内部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互认项目质量持续达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质量情况进行抽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开展。例如,2025年优先季度共抽查50家医疗机构,发现3家医疗机构存在互认项目质量不达标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为保障患者诊疗安全,北京市明确以下情形不得互认:
· 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 时效性要求高: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如血糖、电解质等项目。
· 重大医疗措施前: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需重新检查,确保诊疗安全。
· 急诊急救: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需立即进行检查。
· 司法鉴定: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项目,需重新检查以确保结果准确性。
接诊医师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互认检查结果。例如,对于一位肺癌术后患者,若其外院CT检查已超过3个月,医生可要求重新进行胸部CT检查,以评估肿瘤复发情况。
患者通过“北京114预约挂号”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支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医院名单。在选择就诊医院时,可重点关注带有“认”标识的医院。例如,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14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患者可通过平台直接调阅既往检查数据。
支持互认的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检查科室等区域设置醒目标识,引导患者了解互认政策。例如,北京大学优先医院在放射科候诊区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互认项目清单和注意事项。
对于未予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医生需向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例如,若患者外院影像检查图像质量不满足诊断要求,医生可耐心解释:“您的检查图像分辨率较低,可能影响诊断准确性,建议重新进行高分辨率CT检查。”
北京市计划到2027年底,将京津冀鲁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扩大至200项以上,进一步减少重复检查。例如,将动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项目纳入互认范围,提升心血管疾病诊疗效率。
北京市鼓励医联体牵头医院推进医联体内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例如,北京朝阳医院医联体内部已实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患者可在社区医院完成检查,由朝阳医院专家进行远程诊断。
北京市将与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三地深化合作,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向更深层次发展。例如,建立京津冀鲁区域医学影像云平台,实现影像数据的实时共享和远程会诊。
北京市试点“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全国医疗资源整合与利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建立质控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北京市不仅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优化了就医流程,还提升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未来,随着互认政策的深入推进和区域协同的加强,我国医疗体系将更加高效、便捷、公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